
| 楼主 | 主题:“定金”和“订金”的不同 | ||||
|
“定金”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,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,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,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,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。签合同时,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,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。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,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;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,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依照约定,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 相比之下,“订金”虽不是法律上的“定金”,但在签合同时,却经常使用。一字之差,意思大相径庭。合同中,如果写的是“订金”,一方违约,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,只能得到原额。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,在订立合同时,故意设下陷阱,将定金写成“订金”,以逃避法律制裁。为避免损失,与他人签合同时,一定要留点神,看准了。 快速回复 浏览:200 回复:1
|
||||
| 2007-12-25 11:32:14 |
| 楼主相关主题 | 快速回复主题: | ||
|
提示:请输入小于20个字的回复标题,不要有非法字符! | ||
|
|||
提示:请输入5-12个数字的用户ID号码! ![]() |
|||
提示:请输入4-20位数字或字母的用户密码! ![]() |
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