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形象被用作广告背景 鸟巢起诉10余企业侵权
来源:北京青年报
8月5日,北京奥运电影开拍仪式在国家体育场举行,正在建设中的国家体育场(鸟巢)在五彩灯光的映照下璀璨亮丽,为开拍仪式助兴。(资料图片)
“鸟巢”形象惹人爱 企业用作广告背景———
记者昨日(9月26日)获悉:认为企业在刊登户外广告和做影视广告中使用“鸟巢”建筑形象作为广告宣传背景构成侵权,“鸟巢”业主———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,将包括北京某大汽车制造公司在内的10余家大企业告上法院,索赔总计超过4000万元的经济损失。北京市第一、二中级人民法院,分别受理了上述案件。
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在起诉中称,近来,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发现,被告公司未经允许,擅自将国家体育场特有的“鸟巢”设计形象,作为广告背景吸引消费者注意力,进行商业使用,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。被告公司的行为,使得广大公众误认为被告产品与国家体育场之间存在特定联系,甚至误认为被告产品与北京2008年奥运会之间存在特定联系,被告广告因此获得极大影响力,被告也因此获得了巨大不正当利益。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、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。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向10余家被告企业每家提出了400万元的经济索赔。
据了解,由于此案涉及奥运场馆形象的知识产权保护,被告的10余家企业都在试图低调协商解决此纠纷,避免因涉嫌侵犯奥运场馆知识产权的诉讼张扬出去,影响企业形象。